通知書
-------客戶自備五金規則-------
1. 請提供「自備五金清單」以供查檢五金是否齊全。
若未提供自備五金清單,不得以五金未出到貨或其他任何事
由,對我司進行扣款賠償動作。
2. 自備五金到貨時間若有延遲或是有缺漏,以致未能如期隨板材
出貨,不得究責我司。
3. 自備五金不屬於公司的權責範圍,若有遺失或受損,客戶須自
行承擔責任,不得對我司進行扣款賠償動作。
4. 自即日起開始實施,敬請客戶配合。
以上通知敬請知曉,若有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,祝商祺。
盛東木業有限公司
中華民國106年6月28日